选择和取消选择对象

“选择”命令可以在模型文件或工程图的图形窗口中亮显和选择对象。您可以通过设置选择模式来更改选择优先级。

选择对象

  1. 单击“选择”命令旁边的箭头,并从列表中选择模式。
  2. 在图形窗口中选择对象。若要选择多个对象,请按住 Shift 键单击或按住 CTRL 键单击未选中的对象,以将其添加到选择集内。
  3. 若要更改选择,请单击鼠标右键,选择“选择其他”并用箭头切换选择。

取消选择对象

在图形窗口中的任意位置(而非对象上)单击鼠标左键或按住 SHIFT 键单击。

从选择集内删除对象

按住 SHIFT 键单击或按住 CTRL 键单击先前选择的对象。其他所有对象都不受影响。

使用替代方法选择和取消选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