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命令可以在模型文件或工程图的图形窗口中亮显和选择对象。您可以通过设置选择模式来更改选择优先级。
选择对象
- 单击“选择”命令旁边的箭头,并从列表中选择模式。
- 在图形窗口中选择对象。若要选择多个对象,请按住 Shift 键单击或按住 CTRL 键单击未选中的对象,以将其添加到选择集内。
- 若要更改选择,请单击鼠标右键,选择“选择其他”并用箭头切换选择。
取消选择对象
在图形窗口中的任意位置(而非对象上)单击鼠标左键或按住 SHIFT 键单击。
从选择集内删除对象
按住 SHIFT 键单击或按住 CTRL 键单击先前选择的对象。其他所有对象都不受影响。
使用替代方法选择和取消选择对象
- 按空格键可在有效目标之间循环。
- 如果鼠标滚轮可用,滚动它在可用选项之间循环。
- 使用窗选方法同时选择或取消选择多个对象。请参见“使用选择窗口选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