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仿真
若要生成仿真的变化,请使用仿真的关联菜单上的“复制仿真”命令。
在要复制的仿真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复制仿真”。
将创建仿真副本并按顺序编号。现在,该副本为激活仿真。您可以编辑它来生成变化。
复制仿真的限制
不保持复制对象和粘贴对象之间的关联。
父主题:
仿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