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粗糙度”对话框

指定表面粗糙度符号的内容。对话框中的选项由表面粗糙度符号样式确定。

访问:

功能区: “标注”选项卡 “符号”面板 “粗糙度”

表面类型

选择所需的表面类型。

基本

表面用去除材料的方法获得

表面用不去除材料的方法获得

其他

指定符号的常规属性。

“长边加横线”可以为符号添加尾部符号。

“多数”表示这个符号为工程图指定了标准表面特征。

“全周边”为符号添加全周边指示器。直径在指引线样式中指定。

表面特征

定义表面特征的值。在框中输入适当的值。

A 指定粗糙度值、粗糙度值 Ra 最小、最小粗糙度值或等级号。只有 A' 有输入值时才可用。

A' 指定粗糙度值、粗糙度值 Ra 最大、最大粗糙度值或等级号。

B 指定加工方法、处理方法或表面涂层。如果激活的制图标准基于 ANSI,则此框可以用于输入一个注释编号。

B' 如果制图标准是基于 ISO 或 DIN,则指定附加的加工方法。此选项仅当 B 有输入值时才可用。

C 对于 ANSI 标准,指定平均粗糙度所用的粗糙度分界或取样长度;对于 ISO 或 DIN 标准,指定轮廓峰高或取样长度。对于 JIS 标准,指定分界值和评估长度。

C' 对于 ANSI 标准,指定附加粗糙度值所用的粗糙度分界或取样长度。对于 ISO 或 DIN 标准,指定附加粗糙度值的取样长度;对于 JIS 标准,指定参考长度和评估长度。

D 指定放置方向。单击箭头并从列表中选择符号。如果选择了“表面用不去除材料的方法获得”选项,则此选项不可用。

E 如果选择了“表面用不去除材料的方法获得”,则不可用。指定机械加工余量。

F 指定不是 Ra 的粗糙度值,或者指定不是 Ra 的参数值。对于 ANSI 标准,也可以指定轮廓峰高。

F' 对于 JIS 标准,指定表面波纹度。此选项不能用在 ANSI、ISO 或 DIN 标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