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维视图中暗显灯光以进行渲染时,会将这些设置保存为视图属性的一部分,且仅对该视图暗显灯光。暗显的灯光设置不影响任何其他三维视图的渲染图像。
注: 要指定暗显灯光的色温偏移,请修改照明设备的类型属性。修改“暗显光线色温偏移”值。 请参见
在建筑模型中修改照明设备。
暗显灯光
- 打开要渲染的三维视图。
- 定义渲染设置。
请参见定义渲染设置。
- 在“渲染”对话框中的“照明”下,为“方案”选择包含人造灯光的设置。
- 单击“人造灯光”。
- 在“人造灯光”对话框的“暗显”列中,为灯光组或各个照明设备输入暗显值。
输入一个介于 0 和 1 之间的值,以指示暗显的相对数量。 值为 1 表示灯光是完全打开的(未暗显)。 值为 0 表示灯光是完全暗显的(关闭)。
注: 如果照明设备是包含多个光源但不共享的嵌套族,则您无法在此照明设备中暗显各个光源。 请参见
共享照明设备族。
- 单击“确定”。
- 要观察暗显灯光的效果,请渲染该图像。
请参见创建渲染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