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合併一個或多個實體本體的體積來接合它們。接合可將加工體的體積加入到基準中。切割可從基準中移除加工體的體積。相交可從所選本體的共用體積修改基準實體。
存取: |
功能區: 「3D 模型」頁籤 「修改」面板 「合併」 |
選取兩個或多個要合併的本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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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 |
選取作業要針對的實體本體。 |
n 個加工體 |
選取一個或多個要遵照基準實體本體操作的本體。括號中的數字顯示目前所選的加工體的數目。 |
保留加工體 | 選取此選項以將包括在作業中的加工體作為獨立本體保留。作業之後關閉可見性。如果未選取此選項,會消耗加工體並且該加工體無法用於其他作業。 註: 刪除「合併」指令會還原消耗的加工體。依預設,保留的加工體的可見性處於關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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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合併作業是接合、切割所選的本體,還是相交所選的本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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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合 |
將基準體積和所選加工體的體積加在一起。 |
切割 |
從基準本體中減去所選加工體的體積。 |
相交 |
從基準本體和所選加工體的共用體積修改基準本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