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平面

工作特徵是抽象的建構幾何圖形,在幾何圖形不足以建立和定位新特徵時可以使用它。若要固定位置和造型,請將特徵約束到工作特徵。

在功能區中,使用 「3D 模型」頁籤 「工作特徵」面板 「平面」 指令,來使用特徵 頂點 或其他工作特徵定義 工作平面 。當工作特徵指令要求選取一個平面時,您可以建立 內耗 工作平面,但在組合中除外。

在建立軸線、草圖平面或終止平面時,或在定位橫斷面視圖或割面時,使用工作平面。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工作平面:

將工作平面放置在圓柱造型的中心,並使用它們將參數式標註固定在圓柱特徵之間。

建立 3D 特徵時,請在工作軸線與工作平面的相交處放置工作點。您可以選取工作點來指定掃掠的路徑。

工作平面可以放置在空間內的任何方位、自既有的面偏移,或繞著某軸線或邊旋轉。您可以將工作平面做為草圖平面使用,也可以加入它的標註,或將它約束到其他特徵或元件上。在組合中,您可以在單獨元件上的兩個平物面之間建立工作平面。

每個工作平面都有自己的內部座標系統。幾何圖形的選取順序決定了座標系統軸線的原點和正方向。

在零件中,使用其他工作特徵指令時,可以建立內耗工作平面。建立工作平面後,「工作平面」指令就會終止。

註: (可選) 您可以重調工作平面的大小。如有必要,於工作平面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清除「自動重調大小」的勾選標記。按一下某一工作平面轉角上的掣點控點,並拖曳以重調大小。

組合 中,使用「3D 模型」頁籤上的「平面」指令,定義位於組合中但不在零件模型中的工作平面。編輯零件時,您可以在單一零件的平物面之間的中間位置建立工作平面。在組合中無法選取 中點

在 Inventor R2011 引入直接操控塑型技術之前,「平面」指令曾是唯一可用於建立工作平面的方法。舊式方法 (現在仍可使用) 使用下列的一種或多種關係來定義工作平面﹕

提示: 若要瞭解幾何相依性,請在瀏覽器或圖形視窗中,於工作特徵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顯示輸入」。例如,您可以在工作點上按一下右鍵以亮顯從中建立該工作點的幾何圖形,例如工作軸線和工作平面。
註: 現在,在 Inventor R2011 中,「面」指令仍然有效,並可向 Inventor 使用者提供一個方便的下拉式功能表,其中列示可用於建立工作平面的各個可能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