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特徵是抽象的建構幾何圖形,在幾何圖形不足以建立和定位新特徵時可以使用它。若要固定位置和造型,請將特徵約束到工作特徵。
在功能區中,使用 「3D 模型」頁籤 「工作特徵」面板 「平面」 指令,來使用特徵 頂點 、 邊 、 面 或其他工作特徵定義 工作平面 。當工作特徵指令要求選取一個平面時,您可以建立 內耗 工作平面,但在組合中除外。
在建立軸線、草圖平面或終止平面時,或在定位橫斷面視圖或割面時,使用工作平面。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工作平面:
將工作平面放置在圓柱造型的中心,並使用它們將參數式標註固定在圓柱特徵之間。
建立 3D 特徵時,請在工作軸線與工作平面的相交處放置工作點。您可以選取工作點來指定掃掠的路徑。
工作平面可以放置在空間內的任何方位、自既有的面偏移,或繞著某軸線或邊旋轉。您可以將工作平面做為草圖平面使用,也可以加入它的標註,或將它約束到其他特徵或元件上。在組合中,您可以在單獨元件上的兩個平物面之間建立工作平面。
每個工作平面都有自己的內部座標系統。幾何圖形的選取順序決定了座標系統軸線的原點和正方向。
在零件中,使用其他工作特徵指令時,可以建立內耗工作平面。建立工作平面後,「工作平面」指令就會終止。
在 組合 中,使用「3D 模型」頁籤上的「平面」指令,定義位於組合中但不在零件模型中的工作平面。編輯零件時,您可以在單一零件的平物面之間的中間位置建立工作平面。在組合中無法選取 中點 。
在 Inventor R2011 引入直接操控塑型技術之前,「平面」指令曾是唯一可用於建立工作平面的方法。舊式方法 (現在仍可使用) 使用下列的一種或多種關係來定義工作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