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或修改片段內容,或者變更片段名稱或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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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取:  | 
在「編輯規則」對話方塊中,在「片段」區域中的片段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編輯」。  或 在規則文字區域中,在片段文字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擷取片段」。  | 
| 標題 | 要顯示在清單中的片段名稱。 | 
| 品類 | 片段所在的品類。 | 
| 工具提示 | 當將滑鼠指標懸停在清單中的片段上時顯示的工具提示文字。 | 
| 將程式碼用做工具提示 | 將片段文字複製到「工具提示」文字方塊中。然後,您可以按照其在此欄位中顯示的樣子使用該文字,也可以根據需要進行編輯。 | 
| 程式碼 | 可以在此欄位中編輯的片段文字。 | 
| 確定 | 儲存編輯。 | 
| 取消 | 取消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