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與線束提供的複製指令與 Autodesk Inventor 使用的複製指令相同,因此您可以建立線束組合的多個複本並放置到組合中。電纜與線束次要複本可以原始線束組合 ( 主要複本 ) 為基礎,也可以複本 ( 次要複本 ) 為基礎。
放置在組合中而且是複製的線束組合取決於主要複本。變更主要複本將會自動更新所有相關聯的次要複本。在組合中可將這些次要複本約束為剛體,但無法對其進行編輯。若要重複使用這些複本並使其可編輯,您可以使用「設為自適應」。在電纜與線束環境中可編輯自適應複本,並且將會隨組合變更而更新。
取得線束組合的非自適應複本的唯一方法是放置次要複本。
您可以使用以下任何一種指令,以快速建立線束組合的一個或多個複本。
在瀏覽器中,主要複本以線束組合檔名 (如 DSubCable) 來列示。次要複本以線束組合檔名和複本號碼來列示,例如 DSubCable:2。將線束零件命名為與線束組合的名稱相同。
當線束組合複本為自適應時,可以新檔名來自訂複本。依預設,線束組合命名為 <頂層組合檔名>.Harness<遞增數字>.iam。將線束零件命名為與線束組合的名稱相同。
依預設,新複本儲存於父系組合所在的資料夾中,例如:Program Files\Autodesk\Inventor [版本]\Assembly1\AIP\Cable & Harness\。您還可以輸入一個其他位置或瀏覽到其他位置,來儲存新檔案。
設為自適應選項可用於線束組合的非自適應次要複本。複本必須為線束組合複本。此複本在作用中的成員中還必須是非自適應的。該複本在表格中有一個自適應欄,但此成員的自適應欄中的值是非自適應的。
依預設,線束組合是 主要複本 ,它是自適應的並且可以在電纜與線束環境中進行編輯。複製和放置線束組合後,複本則成為依賴於原始線束組合的次要複本,它是非自適應的且無法在電纜與線束環境中進行編輯。在次要複本上使用「設為自適應」指令時,實際上會將線束組合和線束零件轉變為新自適應主要複本,此複本與原始複本無關,並且可在電纜與線束環境中進行編輯。更名新線束複本會自動更名線束零件。
每個組合可以有許多主要複本,只要它們參考不同的線束組合檔。但是對於特定的線束組合,它僅能是一個組合中的主要複本。
在規劃中對線束組合使用「設為自適應」時,將複製線束,次要非自適應複本被自適應主要複本取代,所有自訂約束 (甚至組合外部的那些自訂約束) 都被重新連接。當「設為自適應」用於重複使用工作流程時,會發生同樣的情況,自訂約束除外。將會抑制自訂約束,而不是重新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