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註釋中建立項目符號或編號清單時,Revit 會根據「定位大小」類型性質來縮排清單文字。按 Tab 將縮排文字,但不會縮排項目符號或編號。僅可建立單層級清單。
註: 如果項目符號或字母數字字元的列印長度大於「定位大小」值、則多行清單項目中的第一行將會縮排 1 個空格,而不是 1 個定位長度。清單中的所有其他行將會縮排 1 個定位長度。
在新文字註釋中建立清單的步驟
- 開始建立文字註釋,但是鍵入文字之前,請按一下 (段落格式),然後選取清單型式。
您可以建立不含指示符的清單,或建立含有項目符號、編號、小寫字母或大寫字母的清單。
- 輸入文字,然後在視圖任何位置按一下以完成輸入。
提示: 將文字複製到註釋時,註釋的段落格式將套用至文字。例如,如果將文字複製到項目符號清單,則複製的文字也將帶有項目符號。
從既有文字建立清單的步驟
- 選取要進行格式設定的文字。
-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 (段落格式),然後選取清單型式。
- 按兩次 Esc,以結束此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