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圖紙上的視圖
開啟圖紙。
在繪圖區域中,選取圖紙上的視圖。
提示:
如果圖紙上的多個視圖重疊,請按
Tab
,直到亮顯正確的視圖。留意狀態列上出現的視埠描述。
按一下「修改 | 視埠」頁籤
「視埠」面板
(啟用視圖)。
Revit
會以
半色調
顯示圖紙標題欄框及其內容。在正常情況下,只會顯示作用中視圖的內容。您現在可以依需要編輯視圖。可以拉近繪圖區域以更清楚地查看元素。
註:
根據「選項」中的「圖紙上的視圖/明細表」指定的按兩下動作,按兩下圖紙上的視圖也可啟用該視圖。請參閱〈
使用者介面選項
〉。
依需要修改視圖。
例如,您可以執行下列操作:
加入標註。請參閱〈
放置永久標註
〉。
加入文字註釋。請參閱〈
加入文字註釋
〉。
在視圖的視埠中平移視圖,以便僅視圖的部分在在圖紙上可見。視圖的裁剪區域不會移動。在啟用的視圖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平移作用中視圖」。拖曳游標以平移視圖。
變更視圖的比例。在檢視控制列上,選取想要的比例做為「比例」。
若要停用圖紙上的視圖,請按一下「檢視」頁籤
「圖紙組成」面板
「視埠」下拉式清單
(停用視圖)。
上層主題:
圖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