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圖紙上的視圖

  1. 開啟圖紙。
  2. 在繪圖區域中,選取圖紙上的視圖。
    提示: 如果圖紙上的多個視圖重疊,請按 Tab,直到亮顯正確的視圖。留意狀態列上出現的視埠描述。
  3. 按一下「修改 | 視埠」頁籤 「視埠」面板 (啟用視圖)。

    Revit 會以半色調顯示圖紙標題欄框及其內容。在正常情況下,只會顯示作用中視圖的內容。您現在可以依需要編輯視圖。可以拉近繪圖區域以更清楚地查看元素。

    註: 根據「選項」中的「圖紙上的視圖/明細表」指定的按兩下動作,按兩下圖紙上的視圖也可啟用該視圖。請參閱〈使用者介面選項〉。
  4. 依需要修改視圖。

      例如,您可以執行下列操作:

    • 加入標註。請參閱〈放置永久標註〉。
    • 加入文字註釋。請參閱〈加入文字註釋〉。
    • 在視圖的視埠中平移視圖,以便僅視圖的部分在在圖紙上可見。視圖的裁剪區域不會移動。在啟用的視圖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平移作用中視圖」。拖曳游標以平移視圖。
    • 變更視圖的比例。在檢視控制列上,選取想要的比例做為「比例」。
  5. 若要停用圖紙上的視圖,請按一下「檢視」頁籤 「圖紙組成」面板 「視埠」下拉式清單 (停用視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