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元素的工作平面
選取視圖中以工作平面為基礎的元素。
按一下「修改 | <元素>」頁籤
「工作平面」面板
(編輯工作平面)。
註:
使用「編輯工作平面」選項時,新工作平面必須與現有工作平面平行。如果需要選取與現有工作平面不平行的工作平面,請使用「挑選新的」選項。請參閱〈
將以工作平面為基礎或以面為基礎的元素和元件移至其他主體
〉。
在「工作平面」對話方塊中,選取另一個工作平面。
如何?
名稱
- 從清單中選擇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後按一下「確定」。
此清單包含樓層、網格和具名參考平面。
點選平面
-
Revit
將建立與選取的平面重合的平面。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後按一下以選取所需的平面。
您可以選取任何可以進行標註的平面,包括牆面、連結模型中的面、擠出面、樓層、網格和參考平面。
點選線並使用所繪製的工作平面
-
Revit
將建立與選取的線之工作平面共面的工作平面。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可用的線,然後按一下加以選取。
點選新主體
- 僅當您已於繪圖區域中選取工作平面型元素時,才會顯示此選項。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在「修改 | <元素 >」頁籤 >「放置」面板上,選取所需的選項:垂直面、面或工作平面。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元素的可用主體,然後按一下以選取所需的主體。
如有需要,請重新定位工作平面上的元素。
上層主題:
工作平面
相關工作
移動工作平面型的元素
取消元素與工作平面的關聯
修改工作平面網格
相關資訊
關於與工作平面相關聯的元素
圍繞其工作平面翻轉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