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程序描述明確的授與過程。還有一種隱含的授與過程,在您執行「與中央同步」並放棄請求的元素時會發生此過程。
將游標懸停在對話方塊上,以在繪圖區域中亮顯請求的元素。按一下「展示」以保持亮顯。
如果您是透過「通知」對話方塊回應,則移往步驟 6。
可以展開請求,以查看元素名稱。若要檢視元素,請從清單中選取它,如果該元素在目前的視圖中不可見,請按一下「展示」。
如果嘗試授與旁邊有星號 (修改的元素) 的請求,Revit 會通知您尚未將變更與中央同步。您必須將變更與中央同步,然後授與請求,或者放棄元素而不與中央同步。若要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放棄所有權且不與中央同步〉。
如果您嘗試授與旁邊有插入號 (刪除的元素) 的請求,則 Revit 將忽略請求,因為元素不再可用於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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