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及取消隱藏隱藏的元素

  1. 在視圖控制列上,按一下 (顯示隱藏的元素)。

    「顯示隱藏的元素」圖示和繪圖區域顯示時帶有彩色邊框,指示您正處於「顯示隱藏的元素」模式。所有隱藏的元素以彩色顯示,而可見的元素以半色調顯示。

    範例

取消隱藏隱藏的元素之步驟

  1. 選取元素。
  2. 請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
    • 按一下「修改 | <元素>」頁籤 「顯示隱藏的元素」面板 (取消隱藏元素) 或 (取消隱藏品類)。
    • 在元素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在視圖中取消隱藏」「元素」或「品類」。
    註: 在選取依元素隱藏的元素或依品類隱藏的品類後,「取消隱藏元素」或「取消隱藏品類」選項將變成作用中的狀態。
  3. 在視圖控制列上,按一下 結束「顯示隱藏的元素」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