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共用工作流程

下列步驟提供設置和使用工作共用專案的一般工作流程。

  1. 選取要共用的專案。

    工作共用專案是數個小組成員需要同時進行處理的專案。

    Revit Architecture - Revit Structure

    例如,可以指定小組中的不同成員處理特定功能區域 (如,內部配置、外部殼體和家具配置)。

    Revit MEP

    例如,團隊可能會將不同的團隊成員指定到特定功能區域上工作,例如 HVAC、電氣和衛工系統。

  2. 啟用工作共用。

    啟用工作共用時,Revit 會為專案建立中央模型。中央模型類似專案資料庫。它可儲存對專案所做的所有變更,並儲存所有目前的工作集和元素擁有權資訊。建議在建立中央模型之後,於中央模型的本端複本中完成所有工作。所有使用者都需要在其本端網路或硬碟上儲存中央模型的複本。所有變更可發佈至中央模型,且所有使用者可隨時從中央模型載入其他使用者的變更。

    請參閱〈啟用工作共用〉。

  3. 可選擇性地設置工作集。
    Revit Architecture - Revit Structure

    工作集是元素的集合,例如牆、門、樓板或樓梯。

    Revit MEP

    工作集是元素 (如管道、空調箱或空氣處理機) 的集合。

    啟用工作共用時,會建立數個預設工作集 (2 個預設的使用者建立工作集、載入專案的族群工作集、專案標準和專案視圖)。若要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預設工作集〉。

    Revit Architecture - Revit Structure

    您可以依據功能區域 (例如,內部、外部或敷地) 建立工作集。

    Revit MEP

    您可以依據功能區域 (例如,HVAC、電氣或衛工) 建立工作集。

    請參閱〈設置及管理工作集〉。

  4. 開始工作共用。

    每個團隊成員均可在本端網路或硬碟上建立中央模型的複本,以開始使用工作共用。

    請參閱〈處理團隊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