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設計

透過複製 Vault 中既有的資料來建立新設計物件。根據您使用的設計應用程式,複製設計會涉及複製圖面及其相關檔案,或複製整個設計結構以及 3D 模型的相關 2D 圖面。

複製設計功能依據與來源檔同樣的圓錐影響,來建立設計複本。在「複製設計」對話方塊中,您可以選擇性的選取要複製、重複使用、排除或置換的既有設計中的部分。根據選取的應用程式和檔案類型,限制可執行的動作。

複製設計的一般規則

新檔案的名稱與前面帶有「Copy of」的原有檔案名稱相同。您可以編輯複製檔案的名稱。如果新檔名與原始檔案的同一資料夾中的某個既有檔案的名稱相符,則更名的檔案將取代該既有檔案。

以下章節提供了有關將 Autodesk Vault 與其他設計應用程式配合使用的其他說明。

Autodesk Inventor

複製設計的其他規則

複製

在「複製設計」對話方塊中,將 Autodesk Inventor 組合與零件檔案設為「複製」時,相關的父系組合檔案、簡報檔與圖檔也將自動設為「複製」。

除了 .dwg 檔,還可以複製以下檔案類型:

 重複使用

在「複製設計」對話方塊中,將 Autodesk Inventor 組合與零件檔案設為「重複使用」時,相關的父系簡報檔案與圖檔也將自動設為「重複使用」。

除了 .dwg 檔,還可以重複使用以下檔案類型:

 排除

僅可從「複製設計」對話方塊的「用於何處」視圖中排除 Autodesk Inventor 檔案。如果「使用」視圖中列示某個 Autodesk Inventor 檔案,那麼將無法排除該檔案。如果選取排除 AutoCAD DWG 檔案,那麼也將排除其所有子系檔案。

除了 .dwg 檔,還可以排除以下檔案類型:

 取代

除了 .dwg 檔,還可以重複使用以下檔案類型:

既有的組合可置換零件檔,並且既有的零件檔可置換組合檔。

註: 當使用「複製」設定,並且將新檔案命名為與既有檔案名稱相同時,置換該檔案的最佳操作是使用「複製設計」對話方塊中的「置換」設定。

重複使用資源庫檔案

按 CTRL並按一下來複製所有檔案時,資源庫檔案也會設為「複製」。您可以在組合檔上按一下右鍵,從關聯式功能表中套用「重複使用」指令,此組合下的所有資源庫檔案即會設為「重複使用」。

AutoCAD、AutoCAD Electrical、AutoCAD Mechanical

複製設計時,依預設所有檔案均可複製。將在新 Vault 資料夾中建立新設計。

AutoCAD Civil 3D

複製設計作業僅用於圖檔 (DWG)。諸如匯入的介面等的相關檔案可從其原始來源中複製或重複使用。

Vault Professional 或 ERP 解決方案使用者

在 Autodesk Vault Professional 或 ERP 解決方案中,檔名通常反映指定給元件的零件號碼或料件號碼。依預設,設為被複製的檔案透過加上 (2) 來表示,例如,Dial (2).ipt。 對於複製到新設計中的檔案,可定義其命名規則。可自動選擇性地將字首與字尾加入至檔案。如果原檔案名稱是以整數結尾,那麼新檔案還可自動增量。在使用料件或零件號碼命名 CAD 檔案時是非常有用的。Autodesk Inventor 的簡報檔和圖檔可以被自動命名,以便符合其零件或組合的直接子系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