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点光源或聚光灯中衰减的步骤

  1. 依次单击“可视化”选项卡 “光源”面板 “光源单位”下拉菜单 “常规光源单位”。 查找
  2. 不使用任何光源单位,并启用标准(常规)光源。

  3. 依次单击“视图”选项卡 “选项板”面板 “特性”。 查找
  4. 在图形中,单击光源轮廓。
  5. 在“特性”选项板中的“衰减”下,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 将“使用界限”设置为“是”

      如果选择此选项,还可以在“特性”选项板上输入以下值:

      • 起始界限偏移。指定一个点,光线的亮度相对于光源中心的衰减于该点开始。默认值为 0。
      • 结束界限偏移。指定一个点,光线的亮度相对于光源中心的衰减于该点结束。没有光线投射在此点之外。
    • 选择衰减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