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背景和阴影

视觉样式还控制视口中背景和阴影的显示。

背景

可以使用颜色、渐变色填充、图像或阳光与天光作为任何三维视觉样式中视口的背景,即使其不是着色对象。当前视觉样式中的“背景”设定为“开”时,将显示背景。

要使用背景,首先创建一个带有背景的命名视图,然后将命名视图置为视口中的当前视图。

阴影

视口中的着色对象可以显示阴影。地面阴影是对象投射到地面上的阴影。映射对象阴影是对象投射到其他对象上的阴影。若要显示映射对象阴影,视口中的光照必须来源于用户创建的光源或者阳光。阴影重叠的地方,显示较深的颜色。

注: 若要显示映射对象阴影,需要硬件加速。

显示阴影会降低性能。可以在绘图时关闭当前视觉样式中的阴影并在需要时重新打开它们。

在“特性”窗口中,可以设定对象的“阴影显示”特性:投射阴影、接收阴影、投射和接收阴影或忽略阴影。

对于用于渲染的阴影,有更多选项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