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可发射定向圆锥形光柱的聚光灯。
聚光灯(例如闪光灯、剧场中的跟踪聚光灯或前灯)分布投射一个聚焦光束。
将显示以下提示:
设置聚光灯的位置。输入坐标值或单击绘图区域中的某个位置。
设置聚光灯目标。输入坐标值或单击绘图区域中的某个位置。
指定光源名。名称中可以使用大小写字母、数字、空格、连字符 (-) 和下划线 (_)。
设定光源的强度或亮度。取值范围为 0.00 到系统支持的最大值。
指定定义最亮光锥的角度,也称为光束角。聚光角的取值范围为 0 到 160 度或基于 AUNITS 的等效值。
指定定义完整光锥的角度,也称为现场角。照射角的取值范围为 0 到 160 度。默认值为 50 度或基于 AUNITS 的等效值。照射角角度必须大于或等于聚光角角度。
打开和关闭光源。
(在 LIGHTINGUNITS 系统变量设置为 1 或 2 时可用)
光度是指测量可见光源的照度。
在光度中,照度是指对光源沿特定方向发出的可感知能量的测量。光通量是每单位立体角中可感知的能量。一盏灯的总光通量为沿所有方向发射的可感知的能量。亮度是指入射到每单位面积表面上的总光通量。
输入以烛光表示的强度值、光通量值或照度值。
退出“光度”提示。
使光源投射阴影。
关闭光源阴影的显示和计算。关闭阴影可以提高性能。
显示带有强烈边界的阴影。使用该选项提高性能。
显示带有柔和边界的真实阴影。
显示真实阴影和基于扩展光源的较柔和的阴影(半影)。
控制光线如何随距离增加而减弱。距离聚光灯越远,对象显得越暗。衰减 (attenuation) 也称为衰减 (decay)。
指定是否使用界限。
指定一个点,光线的亮度相对于光源中心的衰减于该点开始。默认值为 0。
指定一个点,光线的亮度相对于光源中心的衰减于该点结束。没有光线投射在此点之外。在光线的效果很微弱,以致计算将浪费处理时间的位置处,设置端点界限将提高性能。
控制光源的颜色。
指定真彩色。以 R,G,B(红、绿、蓝)格式输入。
指定 ACI(AutoCAD 颜色索引)颜色。
指定 HSL(色调、饱和度、亮度)颜色。
从配色系统中指定颜色。
退出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