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带有表面指示线的基准标识符号的步骤
单击
“注释”选项卡
“符号”面板
“基准标识符号”
。
查找
选择要将基准标识符号附着到的对象。
在命令提示下,输入 F。
注:
只有使用的标准修订允许使用表面指示线时,表面选项才可用
指定表面指示线的起点。(上图中的 1)
指定一个或多个点来定义引线的顶点(上图中的 2、3 和 4),然后按 ENTER 键。
在“基准标识符号”对话框中,输入数据。
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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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准标识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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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参考
用于处理符号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