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复制,再移动,然后旋转指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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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循环使用该命令可以在绘图区域中放置指定对象的多个副本。
提示列表
将显示下列提示。
- 复制对象
- 旋转/移动对象的副本并使原始对象保持原样。输入 N 可旋转/移动对象而不进行复制。
- 选择对象
- 选择要移动/旋转的对象。完成后,按 Enter 键。
- 基点
- 指定要绕其旋转的点。旋转轴会经过指定的基点并与当前 UCS 的 Z 轴平行。
- 位移
- 指示方向和距离以移动选定对象。
- 旋转角度
- 指定选定对象围绕基点旋转的角度。
- 参照
- 将对象从一个指定的角度(参照角)旋转到一个新的绝对角度。可通过输入值或指定两个点来指定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