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地块、路线或放坡对象时,系统将提示您指定场地名称。
对于共享公共拓扑且彼此之间具有特定关系的所有对象,请使用同一场地。
编辑某个对象可能会更改与该对象共享同一个拓扑的其他对象。
为拓扑对象指定场地的步骤
创建路线时,请选择 <无> 以将路线指定给顶级“路线”集合。
将显示以下提示:
在场地中选择对象:
在要添加新对象的场地中选择一个对象(地块、路线或放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