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参考对象

同步数据参照将得到对其源对象所做的任何更改。

如果图形中包含数据快捷方式的参考,则 图标将显示在窗口的右下部。

打开图形时会自动同步数据参照。否则,当参考对象过期时,会在图形窗口的浏览树和状态栏中显示标志。

参考和数据快捷方式过期时, 图标将显示一条消息,提示您同步参考。此外,在“浏览”树中, 图标将显示在需要同步的参考对象的旁边。

  1. 在“工具空间”中的“浏览”选项卡上,展开图形节点。展开对象集合(例如“曲面”)。
  2. 右键单击过期的参考对象。单击“同步”。
    注: 仅为过期的参考对象显示“同步”菜单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