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面板
“复制对象”
功能区:
“构造”选项卡
“管理”面板
“复制对象”
当在部件环境中编辑零件时在零件 (.ipt) 文件或部件 (.iam) 文件中可用。
有关详细信息,请单击此处:添加、删除和重定义复制的对象。
使用“复制对象”进行以下操作:
例如,您可以将部件中源零件的配合曲面复制到相同部件的目标零件中,以用作目标零件中的参考。
例如,您可以在构造环境和零件造型环境之间创建几何图元的副本或移动几何图元。
选择现有的:允许选择目标修复实体、组合特征或组。当跨零件复制对象时,此选项允许:
关联:创建特征时,您可以在创建于目标零件的复制几何图元和源零件之间建立关系。此关系由创建的特征的特征浏览器条目前面的自适应浏览器图标表示。可使用“断开关联”关联菜单选项断开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