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详细信息,请单击此处:添加、删除和重定义复制的对象。
在构造环境中,使用“复制对象”将零件文件中的几何图元复制或移动到组合、基础曲面、修复实体或组中。例如,您可以在构造环境和零件造型环境之间创建几何图元的副本或移动几何图元。
您可以使用“复制对象”创建基本体,然后创建新的修复实体。
“修改”面板
“复制对象”。
“曲面”选项将为每个实体或选定的单个实体的每组连续面创建基础曲面特征。
“曲面”面板
“修复实体”。 您可以使用“复制对象”将面或实体复制到现有修复实体。
“修改”面板
“复制对象”。 可以在零件文件内从构造环境作为曲面或组合创建副本或移动几何图元。
“管理”面板
“复制对象”。
“曲面”选项将为选定的每个实体或每个连续面集合创建基础曲面特征。
新创建的特征将作为组合或基础曲面特征显示在浏览器中。
将在浏览器中显示组合特征
将在浏览器中显示曲面特征
您可以将几何图元作为一个组特征在构造环境和零件造型环境之间进行复制或移动。
“管理”面板
“复制对象”。
新创建的组将显示在浏览器中的“构造”文件夹中。
有关复制对象的提示:
例如,您可以将实体从构造环境复制或移动到零件造型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