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层墙中的指导原则
使用垂直叠层墙时,请注意这些准则。
所有子墙都使用与叠层墙相同的墙底定位标高和底部偏移。 也就是说,子墙可以位于特定标高,但是实际上是基于与其关联的叠层墙的标高。 例如,如果叠层墙基于标高 1,但其某一子墙位于标高 7,则该子墙的“底部标高”为标高 1。
可以编辑同时也是子墙的基本墙的类型属性。 要访问基本墙的类型属性,请在类型选择器中选择基本墙类型,然后单击“图元属性”下拉列表
“类型属性”。
创建墙明细表后,垂直叠层墙不会记录在明细表中,但其子墙会记录在明细表中。
编辑叠层墙的立面轮廓时,是在编辑一个主轮廓。 如果断开了叠层墙,则每面子墙都会保留编辑后的轮廓。
在绘图区域中高亮显示垂直叠层墙时,整面墙首先高亮显示。 根据需要按
Tab
键,以高亮显示单个子墙。 使用拾取框只会选择叠层墙。
子墙不能位于与叠层墙不同的阶段、工作集或设计选项中。
可以将垂直叠层的墙嵌入另一面墙或幕墙嵌板中。
在
Revit Architecture
和
Revit Structure
中,子墙可以作为墙饰条的主体;但叠层墙不能。 在
Revit MEP
中,子墙不能作为墙饰条的主体。
要在垂直叠层墙中放置附属件,可能需要使用“拾取主要主体”工具,以便在垂直叠层墙与构成该叠层墙的某一面墙之间进行切换。 例如,下图中的门嵌板位于顶部墙的外侧,这是因为门的主要主体是底部子墙。
要正确放置门,请选择门并单击“修改 | 门”选项卡
“主体”面板
(拾取主要主体)。 将光标放置在墙上,并选择某一构件墙。 可能需要按
Tab 键来选择所需的墙。
父主题:
叠层墙
相关信息
墙的高度/深度
明细表
设计选项
项目阶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