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型是線或曲線中所顯示的虛線、圓點與空格的重複樣式。您可以依圖層指定物件的線型,也可以獨立於圖層之外明確地指定線型。
所有物件都是使用目前的顏色所建立,該顏色會顯示在「性質」選項板和「常用」頁籤上,未選取任何物件時,則會顯示於功能區的「性質」面板上。
某些線型定義包括文字和符號。
在可以使用不同的線型之前,您必須使用「線型管理員」(LINETYPE 指令) 或透過「圖層性質管理員」的「線型」欄,從線型定義 (LIN) 檔案載入。當線型載入並且儲存圖面之後,線型定義便會儲存在圖面中。
有兩種線型定義檔可供使用:acad.lin 用於英制單位,而 acadiso.lin 則適用於公制單位。ACAD_ISO 線型可以使用 ISO 筆寬選項出圖。
您可以使用 PURGE 指令從圖面移除未參考的線型定義,或從「線型管理員」中刪除未參考的線型。無法移除「依圖塊」、「依圖層」與「連續」線型。
您可以控制所有物件的整體線型比例,也可以明確控制每個物件的線型比例。
目前的物件比例乘以整體比例係數,便可得出所顯示的線型比例。
依預設,在配置中,不同配置視埠中的線型比例會自動以圖紙空間單位為依據,不管物件的倍率為何。如果您要建立一個新配置視埠,請使用 REGENALL 以更新顯示的線型比例。
可以將聚合線中每個線段上的線型樣式置中,也可以控制短線段上線型的顯示方式。如果線太短而甚至不能保持一條連續虛線,則將導致在端點之間繪製一條連續線,如下所示。
透過對個別線型比例使用較小的值,您可以調整短線段。
對於聚合線,您可以指定線型樣式是在每個區段上置中,還是在整個聚合線長度中連續跨越頂點。您可藉由設定 PLINEGEN 系統變數來進行該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