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數種方法與未安裝 AutoCAD Civil 3D 的人員共用 AutoCAD Civil 3D 圖面資料。
下表列示出每種方法的功能:
資料共用方法 |
在其他 AutoCAD 系列應用程式中使用物件 |
物件在其他應用程式中的狀態 |
在不同視埠中是否允許 2D 和 3D 型式顯示設定 |
在 AutoCAD Civil 3D 中重新開啟時,物件仍存在 |
---|---|---|---|---|
代理圖形 |
可以檢視/出圖物件和設計資料;無法操控物件。 |
物件顯示為無智慧的代理圖形。 |
否 |
是 |
Object Enabler |
可以檢視、出圖、複製並操控物件標示。設計資料不可編輯。 |
物件保持為智慧物件。 |
是 | 是 |
匯出 Civil 3D 圖面 (至 DWG 或 DGN) | 物件將分解為 AutoCAD 基本圖元。將保持模型的視覺完整性。AutoCAD Civil 3D 物件設計資料不可用。 | 其他應用程式中無任何物件。僅 AutoCAD 基本圖元。 | 否 | 否 |
匯出為 SDF |
點、宗地、定線、管和結構將匯出至 SDF 檔案。可以在可讀取 SDF 的應用程式中使用。AutoCAD Map 可匯入此資料。 |
主要是適用於 AutoCAD Map 3D 的格式。 |
SDF 為單獨的檔案。原始圖面不受影響。 |
SDF 為單獨的檔案。原始圖面不受影響。 |
匯出為 3D DWF | 使用物件的 3D 顯示表現法進行顯示。某些物件沒有 3D 顯示元件,因此不會在 3D DWF 中顯示。還存在與 3D DWF 一起匯出的物件中繼資料。所有物件均匯出中繼資料。 | 需要 Autodesk Design Review 或 DWF Viewer。 | 需要 Autodesk Design Review 或 DWF Viewer。匯出時,3D DWF 使用 3D 顯示元件。 | 原始圖面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