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資料共用方法

您可以使用數種方法與未安裝 AutoCAD Civil 3D 的人員共用 AutoCAD Civil 3D 圖面資料。

下表列示出每種方法的功能:

資料共用方法

在其他 AutoCAD 系列應用程式中使用物件

物件在其他應用程式中的狀態

在不同視埠中是否允許 2D 和 3D 型式顯示設定

AutoCAD Civil 3D 中重新開啟時,物件仍存在

代理圖形

可以檢視/出圖物件和設計資料;無法操控物件。

物件顯示為無智慧的代理圖形。

Object Enabler

可以檢視、出圖、複製並操控物件標示。設計資料不可編輯。

物件保持為智慧物件。

匯出 Civil 3D 圖面 (至 DWG 或 DGN) 物件將分解為 AutoCAD 基本圖元。將保持模型的視覺完整性。AutoCAD Civil 3D 物件設計資料不可用。 其他應用程式中無任何物件。僅 AutoCAD 基本圖元。
匯出為 SDF

點、宗地、定線、管和結構將匯出至 SDF 檔案。可以在可讀取 SDF 的應用程式中使用。AutoCAD Map 可匯入此資料。

主要是適用於 AutoCAD Map 3D 的格式。

SDF 為單獨的檔案。原始圖面不受影響。

SDF 為單獨的檔案。原始圖面不受影響。
匯出為 3D DWF 使用物件的 3D 顯示表現法進行顯示。某些物件沒有 3D 顯示元件,因此不會在 3D DWF 中顯示。還存在與 3D DWF 一起匯出的物件中繼資料。所有物件均匯出中繼資料。 需要 Autodesk Design Review 或 DWF Viewer。 需要 Autodesk Design Review 或 DWF Viewer。匯出時,3D DWF 使用 3D 顯示元件。 原始圖面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