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將多個輪廓混成為輪廓之間或零件面之間的平滑造型,來建立斷面混成特徵或本體。
除了草繪式輪廓外,您還可以選取物件面和點做為斷面混成剖面。
「建立」面板
「斷面混成」
指定斷面混成中要包括的剖面輪廓。選取的剖面被識別為草圖、邊或點。每選取一個剖面,便加入一個新列。
將為斷面混成中心線上的每個選取點顯示剖面標註。若要定義每個點的斷面區域和比例係數,請使用剖面標註。
若要開啟「剖面標註」對話方塊,請按兩下或使用剖面標註引線上的關聯式功能表。然後,設定置入點和所選點的區域和比例以及置入點的位置。
表面從開放剖面或封閉剖面建立表面特徵。可以是在其上終止其他特徵的建構曲面,也可以是用於建立分割零件的分割工具。
「接合」可將由斷面混成特徵建立的體積加入到其他特徵或本體。
「切割」可將由斷面混成特徵建立的體積從其他特徵或本體中移除。
「相交」可從斷面混成特徵和其他特徵或本體的共用體積中建立特徵。共用體積中未包括的材料都會被刪除。
「新實體」建立新實體本體。如果斷面混成是零件檔中的第一個特徵,此選項為預設選項。選取此選項可使用既有實體本體在零件檔中建立本體。每個本體均為從其他本體中分離出來的獨立特徵集合。本體可以與其他本體共用特徵。
選取實體本體,以參與多重本體零件中的作業。


「條件」頁籤定義結束剖面與最外層軌道的邊界條件。將條件套用至開放剖面斷面混成 (以相鄰曲面為邊界) 的軌跡,或套用至剖面在其中某一點處開始或結束的斷面混成的軌跡。邊界條件控制其邊界附近的斷面混成本體的造型。
自由條件 無邊界條件。
相切 (G1) 條件 剖面或軌跡與橫向曲面或本體相鄰時,或選取面迴路時,該條件可用。(若要自動投影面邊界,請在「應用程式選項」對話方塊中的「草圖」頁籤上,選取「新草圖自動參考邊」)。
平滑 (G2) 條件 剖面或軌跡與橫向曲面或本體相鄰時,或選取面迴路時,該條件可用。使起始和終止斷面混成剖面以及軌跡具有曲率連續性。
方向條件僅當曲線是 2D 草圖時可用。測量相對於剖面平面的角度。
尖銳點僅當起始剖面或終止剖面是一個點時才可用。不套用邊界條件。可直接將開放或封閉剖面轉移為尖銳或錐形尖端。
相切僅當起始剖面或終止剖面是一個點時才可用。套用相切條件。可將斷面混成剖面轉移為圓形或圓頂形點。
相切於平面僅當起始剖面或終止剖面是一個點時才可用。將相切條件套用至以所選平面為基礎的點。可將斷面混成剖面轉移為圓頂造型。選取平物面或工作平面。不可用於中心線。
角度 表示剖面或軌跡平面與由斷面混成建立的面之間的轉移角度。預設值 90 度提供了互垂轉移。180 度值提供平面轉移。範圍是從 0 度到 180 度。
線粗
用於控制斷面混成外觀的無單位係數。確定剖面造型延伸多遠才能轉移至下一個造型。大的線粗值會導致斷面混成表面的扭曲,並且可能導致產生自身相交的表面。典型的線粗係數範圍為 1 到 20。大值和小值是相對於您的模型大小而言的。
對映點、軌道、中心線和剖面頂點將定義剖面的各段如何對映到剖面前後的各段中。如果關閉自動對映,將列示自動計算的點集,並依需要加入或移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