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專案儲存為 IFC 檔案,以與不使用 RVT 檔案格式且經 IFC 認證的應用程式搭配使用。
- 載入要用於匯出為 IFC 的 IFC 對映檔案。
請參閱〈載入和修改 IFC 對映檔案〉。您還可以使用此程序來修改對映檔案,或將非標準 Revit 族群對映到 IFC 容器。
- 按一下

「匯出」
(IFC)。
- 在「匯出 IFC」對話方塊中,對於「儲存位置」,導覽至 IFC 檔案的目標資料夾。
- 選取所需檔案類型作為「檔案類型」:
- IFC 2x2 (*.ifc): 這是使用 Coordination View 模型定義的舊版 IFC 2x2 資料架構。
- IFC 2x3 (*.ifc): 這是預設認證版本的匯出,而且是通常由其他系統支援的最新版本,它基於 IFC 2x3 資料架構和 Coordination View 模型定義。
- IFC Coordination View 2.0 (*.ifc): 這是基於 IFC 2x3 資料架構和新版 Coordination View 2.0 模型視圖定義的格式。
- IFC BCA ePlan Check (*.ifc): 這是 IFC 2x2 的認證變體,用於將檔案提交給 Singapore BCA ePlan Check Server。匯出成此檔案類型時,應確認已選取所有房間邊界元素。
- IFC GSA 2010 (*.ifc): 這是由美國政府服務管理署指定的基於IFC 2x3 資料架構的最新格式。
- 選取匯出選項:
- 僅目前視圖: 可讓您匯出目前視圖中可見的元素。可見元素包括由隱藏線或描影模式隱藏的元素、視圖中的任何參考底圖,以及使用裁剪區域從視圖中裁剪的元素。使用暫時隱藏/隔離予以暫時隱藏的元素將不會匯出。「IFC 匯出類別」對話方塊中標示為「Not Exported」的品類將不會匯出。請參閱〈載入和修改 IFC 對映檔案〉。
註: 房間不會顯示在 3D 視圖中,因此您無法使用「僅目前視圖」選項從 3D 視圖匯出房間。若要匯出房間,請在匯出平面視圖或剖面視圖時選取此選項,或在匯出 3D 視圖時清除此選項。
- 根據樓層分割牆和柱:可讓您根據樓層分割多層的牆和柱。使用此選項時,Revit 會依據定義為建築物樓層的每個樓層切割牆和柱。(請參閱〈樓層例證性質〉。)對於其基準樓層是非建築樓層的元素,Revit 匯出這些元素時,會以適當的偏移將底部建築樓層作為其基準樓層。
Revit 僅匯出為其啟用「建築樓層」參數的樓層,除非沒有樓層被定義為建築樓層。在這種情況下,Revit 會匯出所有用作為牆和柱的基準樓層的樓層。
- 匯出基準數量: 可在匯出資料中包含模型元素的基準數量。基準數量是從模型幾何圖形產生的,可反映實際的實體數量值,與測量規則或方法無關。
- 包括空間邊界匯出無空間邊界、第一樓層空間邊界,或第二樓層空間邊界。
第一樓層空間邊界是將從空間內部定義,而不管另一側的建築元素或空間的任何變更。第二樓層空間邊界考量建築元素的材料及其後面的相鄰空間,例如,提供熱性質。
- 在「檔案名稱」中,輸入 IFC 檔案的名稱。
- 按一下「儲存」。
針對匯出程序產生的 IFC 檔案和記錄檔會放置於目標資料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