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渲染视图中选择对象

操作目标: 操作步骤:
选择对象 按住 Shift 键并单击对象。
取消选择对象 按住 Shift 键并在对象上单击鼠标右键。
选择完全包含在选择框中的对象 按住 Shift 键并使用鼠标左键从左上角拖动到右下角。
选择完全和部分包含在选择框中的对象。 按住 Shift 键并使用鼠标左键从右下角拖动到左上角。
取消选择选择框中的对象。 按住 Shift 键并使用鼠标右键拖动。
将对象添加到选择中。 按住 Shift 键的同时按住 Ctrl 键并单击对象。
从选择中删除对象。 按住 Shift 键的同时按住 Ctrl 键并在对象上单击鼠标右键,或者在空白处单击以清除选择。

选择对象的特定元素

按住 Shift 键并使用鼠标中键单击对象,然后选择所需的选项:
  • 组件:选择壳中的各个曲面补片、几何体(网格、线、点)和光源。
  • 对象:选择壳、不在壳中的曲面、几何体(网格、线、点)和光源。
  • :选择对象的下一个父组。
  • 按材质:选择所有具有相同材质的对象。
  • 相邻:选择相邻组件。
  • 相邻设置:如果“相邻设置”设置为“拾取的法线”,则与选定几何体相邻且位于所选取法线指定角度内的所有组件/几何体都将被选中。如果“相邻设置”设置为“相邻法线”,则与选定几何体相邻且位于相邻法线指定角度内的所有组件/几何体都将被选中。此功能与“几何体编辑器”的“相邻选择”相同。
  • 父对象:从此子菜单中选择当前所选对象的父节点。
  • 后面的对象:从此子菜单中选择当前所选对象背后的对象。
  • 可选:切换当前所选对象或其父对象的“可选”状态。

更改选择行为

  1. 单击“编辑” > “选择”
  2. 选择所需的选择行为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