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標註並加入值,以確定總測量。
測量線性距離或長度
測量值會顯示在「測量」對話方塊中。對話方塊標題會變更以反映測量類型。
-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工具」頁籤
「測量」面板
「距離」。或者,按一下標記功能表中的「測量」。
- 僅在 Inventor 組合中,按一下左側的箭頭以選擇選取優先度:「元件」、「零件」或「邊和面」。
- 在圖形視窗中,點選要測量的幾何圖形:
註: 您還可以在圖形視窗中按一下右鍵,選取「測量」,然後按一下某個選項。
提示: 使用「選取其他」選擇適當的測量。例如,如果您按一下某條弧,可使用「選取其他」在弧半徑和弧長度測量之間選擇。
測量角度、迴路或面積
-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工具」頁籤。在「測量」面板中,按一下「角度」、「迴路」或「面積」。
- 在圖形視窗中,按一下以選取要測量的幾何圖形。
- 若要測量兩線或兩邊之間的角度,請按一下來選取一條線或邊,再按一下來選取另一線或邊。
- 若要測量點 A 和 C 相對於原點 B 之間的角度,請依次按一下點 A、B 和 C。傳回的值就是向量 BA 和 BC 之間的角度。
- 若要測量面積,請按一下要測量的連續封閉面域。
使用「測量」在對話方塊中輸入值
在大多數對話方塊中,您可以使用「測量」指令輸入值。
- 在對話方塊中,於需要輸入值的方塊 (例如,「擠出」對話方塊中的「推拔」或「距離」) 的下拉式清單上,按一下「測量」。
- 在圖形視窗中,點選要測量的幾何圖形。
此時會顯示測量值。
累積多次測量的值
您可以將多次線性測量的值相加來計算總測量值。
- 在功能區上的「工具」頁籤
「測量」面板中,按一下「距離」或「角度」。
- 在圖形視窗中,點選要測量的幾何圖形或距離。測量值會顯示在「測量距離」對話方塊中。
- 在該對話方塊的下拉式清單中,按一下「加入到累積」。
- 繼續將測量加入到累積。
- 完成加入測量值後,在下拉式清單上按一下「顯示累積」。此時會顯示測量值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