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組合元件

「複製」指令可建立所選組合元件的複本或新例證。

您可以複製正在編輯的整個組合元件或元件的子集。您也可以使用指令排除元件,使用「複製元件: 檔名」對話方塊可產生所複製元件的檔名。

將重新建立來源組合的屬性,包括關係、陣列、表現法和「彈性」狀態。不重新建立「自適應」狀態。

  1.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組合」頁籤 「陣列」面板 「複製」
  2. 在圖形視窗或「組合」瀏覽器中,選取要複製的元件。選取的元件列示在「複製元件: 狀態」對話方塊瀏覽器中。
  3. 使用對話方塊頂端的「狀態」按鈕變更全部所選元件的狀態。您也可以按一下個別元件旁邊的狀態圖示並循環顯示狀態選項。

    建立元件的複本。每個複製的元件都將儲存在一個與來源檔不相關聯的新檔案中。

    在目前組合檔或新組合檔中建立例證。

    從複製作業中排除次組合或零件。

  4. 如果適當,按一下「更多」,並取消在「重複使用標準內容和工廠零件」勾選方塊中的選取,以啟用複製資源庫元件和 iPart。
  5. 按一下「下一步」,開啟「複製元件: 檔名」對話方塊。
  6. 在「複製元件: 檔名」對話方塊中,檢閱複製的檔案並依需要進行變更:
    • 按一下「新名稱」方塊,編輯檔名。在「新名稱」欄中按一下右鍵,然後選擇「尋找」在列示的檔名中進行搜尋,或者選擇「取代」尋找並取代字串。
    • 在「檔案位置」方塊中按一下右鍵,將位置從「來源路徑」變更為「工作空間」或「使用者路徑」。如果選取「使用者路徑」,請在「檔案位置」方塊中按一下,並設定路徑。

      一般情況下,請保留預設位置,以便在重新開啟組合時可以找到此檔案。

  7. 在「具名規則」方塊中:
    • 如果適當,請選取「字首」勾選方塊,然後輸入字首。
    • 選取「增量」勾選方塊以在全部檔案中加入索引。已經有索引的檔案將遞增一。
    • 接受預設字尾 (_CPY),或依需要輸入其他字尾。清除此勾選方塊可以移除字尾。
  8. 按一下「套用」以更新檔名。如果需要,按一下「回復」返回初始值。
  9. 在「元件目標」方塊中,選擇以下之一:
    • 按一下「在組合中插入」,將元件放置在目前的組合檔案中。
    • 按一下「在新視窗中開啟」以開啟一個新的組合檔案。
  10. 按一下「返回選取」以變更狀態或選取新元件。否則,請按一下「確定」接受設定並關閉對話方塊。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