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場景時需要選取元件外觀、照明型式和相機位置。(在 Inventor LT 32 位元作業系統中不可用)
建立外觀
選取幾何圖形,然後指定要套用至 Autodesk Inventor LT 零件的外觀。外觀定義造型的視覺特性,例如金屬還是塑膠材質、透明還是不透明等。
- 選取一個元件。
- 在 QAT 中,選取要套用至該元件的外觀。
- 依需要重複上述步驟。
建立照明型式
透過「照明型式」對話方塊建立和編輯照明型式,或在圖形視窗中交互地建立和編輯照明型式。光源類型 (包括平行光源、點光源和聚光燈) 群組至照明型式中。您可以將照明型式套用至彩現和動畫,也可以將自己的照明型式加入至提供的資源庫。
註: 所有新建照明型式都將自動與預設 IBL 關聯。如有需要,您可以將關聯的 IBL 變更為其他 IBL。
-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彩現」頁籤
「場景」面板
「照明型式」
。
- 有兩種方法可建立照明型式:
- 新照明型式 使用應用程式預設新增照明型式。型式中包括三種光源 - 平行光源、點光源和聚光燈,以及格線光源 IBL。每種光源都有應用程式預設設定。依預設,平行光源、點光源和聚光燈已關閉。您可以透過變更個別光源的性質來將其打開。
- 複製照明型式 加入所選照明型式及其設定的複本。
- 根據需要,更名和修改新型式。
編輯照明型式
- 在「照明型式」對話方塊中,選取要編輯的照明型式。設定頁籤上的選項:
- 「環境」頁籤 指定以下值:
- 曝光 影響所有光的強度,如同一個整體調光器開關。其比例範圍為 0% 至 100%,預設為 100%。
- 旋轉 將 IBL 環境旋轉至所需的方位。
- 比例 修改照明型式比例。當選取照明型式做為作用中型式時,初始比例被定義為相對於模型的 100%。後續的比例調整為手動,範圍從 10% 到 1000%。
- 「陰影」頁籤 指定平行光源的值:
- 柔和度 影響所有光的強度,如同一個整體調光器開關。其比例範圍為 0% 至 100%,預設為 100%。
- 按一下下拉式箭頭,以選取局部照明型式的環境。
- 選取「顯示場景影像」以將影像設為顯示為背景影像。
- 設定完所有選項後,按一下「完成」,執行測試彩現並調整型式或個別光源,來取得所需效果。
建立並編輯相機
在作用中的文件中建立並編輯相機以定義用於彩現的視圖。建立您可以檢視或隱藏的圖形表現法的參數可定義相機。
您可以定義多個相機,但一次只使用其中一個相機進行彩現。
-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彩現」頁籤
「場景」面板
「相機」。
-
在「相機」對話方塊中,按一下「目標」。
- 在圖形區域中,按一下模型上的任何面以定義相機目標。
會在相機的目標點處放置一個小方塊。會從目標點到位置點,正垂於選取的面顯示一條黑色的方向線。
- 按一下沿相機方向線的某個點,或按一下模型的任何面,以設定相機的位置。
相機檢視體積的線架構表現法,顯示為置中於目標點上方且面向目標位置的黑色方塊。
- 顯示相機圖形時,您可以:
- 拖曳目標或位置,在檢視平面中以與目標或位置相等的檢視距離加以移動。
- 移動相機。按一下目標或位置,以啟用 3D 移動/旋轉三向軸。使用該三向軸移動目標或位置。變更三向軸旋轉不會影響目標或位置。按一下方向線以移動相機並保留相對位置和目標位置。
- 縮放變更檢視角度的範圍。按一下檢視體積方塊將其選取,然後移動滑鼠,使用約束的縱橫比來調整檢視體積的大小。釋放滑鼠鍵以設定新大小。
- 變更扭轉角度。按一下扭轉標記將其選取,然後移動滑鼠,繞目標方向旋轉相機圖形。
- 如果適用,選取「連結至視圖」以更新作用中視圖,以符合相機性質並隱藏相機圖形。
- 在「投影」中,將相機視圖模式設定為正投影或透視。
在動畫相機作業中會停用投影。
註: 使用正投影相機可以獲得傳統的插圖視圖,而使用透視相機可以獲得更加真實的視圖。
- 如果扭轉角度不同於預設,如有必要,請在「扭轉角度」中指定繞相機方向軸旋轉的角度。
- 如果縮放角度不用於預設,如有必要,請在「縮放」中指定相機的縮放角度,以定義視圖的水平範圍。
- 按一下「確定」。
景深
可以將景深用於建立的任意相機。若要使用景深,請執行以下作業:
- 在「相機定義」對話方塊中的「景深」區段,勾選「啟用」。將啟用景深控制。
- 選擇「焦點限制」,在此您將提供遠近焦點平面位置;或選擇「f 制光圈」,在此您將指定相機光闌值和焦點平面位置。
- 指定適當方法的景深參數。對於「焦點限制」,提供遠近焦點平面位置。對於「f 制光圈」,提供 f 制光圈設定和焦點平面位置。
- (可選) 您可以勾選「將焦點平面連結至相機目標」,其具有兩個優勢:
- 焦點平面將保持相對於目標定位。如果編輯相機目標,則相機保持在相對於它的焦點上。
- 您可以製作相機目標的動畫。結果是活動景深,可提供較好的動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