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照明型式和光源

構建場景時需要選取元件外觀、照明型式和相機位置。(在 Inventor LT 32 位元作業系統中不可用)

建立外觀

選取幾何圖形,然後指定要套用至 Autodesk Inventor LT 零件的外觀。外觀定義造型的視覺特性,例如金屬還是塑膠材質、透明還是不透明等。

  1. 選取一個元件。
  2. 在 QAT 中,選取要套用至該元件的外觀。
  3. 依需要重複上述步驟。

建立照明型式

透過「照明型式」對話方塊建立和編輯照明型式,或在圖形視窗中交互地建立和編輯照明型式。光源類型 (包括平行光源、點光源和聚光燈) 群組至照明型式中。您可以將照明型式套用至彩現和動畫,也可以將自己的照明型式加入至提供的資源庫。
註: 所有新建照明型式都將自動與預設 IBL 關聯。如有需要,您可以將關聯的 IBL 變更為其他 IBL。
  1.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彩現」頁籤 「場景」面板 「照明型式」
  2. 有兩種方法可建立照明型式:
    • 新照明型式 使用應用程式預設新增照明型式。型式中包括三種光源 - 平行光源、點光源和聚光燈,以及格線光源 IBL。每種光源都有應用程式預設設定。依預設,平行光源、點光源和聚光燈已關閉。您可以透過變更個別光源的性質來將其打開。
    • 複製照明型式 加入所選照明型式及其設定的複本。
  3. 根據需要,更名和修改新型式。

編輯照明型式

  1. 在「照明型式」對話方塊中,選取要編輯的照明型式。設定頁籤上的選項:
    • 「環境」頁籤 指定以下值:
      • 曝光 影響所有光的強度,如同一個整體調光器開關。其比例範圍為 0% 至 100%,預設為 100%。
      • 旋轉 將 IBL 環境旋轉至所需的方位。
      • 比例 修改照明型式比例。當選取照明型式做為作用中型式時,初始比例被定義為相對於模型的 100%。後續的比例調整為手動,範圍從 10% 到 1000%。
    • 「陰影」頁籤 指定平行光源的值:
      • 柔和度 影響所有光的強度,如同一個整體調光器開關。其比例範圍為 0% 至 100%,預設為 100%。
  2. 按一下下拉式箭頭,以選取局部照明型式的環境。
  3. 選取「顯示場景影像」以將影像設為顯示為背景影像。
  4. 設定完所有選項後,按一下「完成」,執行測試彩現並調整型式或個別光源,來取得所需效果。

在照明型式中建立和編輯光源

  1. 在照明型式清單中,按一下右鍵:按一下「新光源」以建立新光源,或按一下「編輯光源」以編輯既有光源。

    • 「一般」頁籤 控制光源的類型和放置。指定以下值:
      • 類型 指定以下其中一種光源類型,以控制光源所提供的照明量。預設為「平行」。
        • 平行 模擬來自空間中單一方向的平行光束,此光束來自距離無限遠的光源,例如太陽。
        • 點光源 模擬從空間中的單一點 (如燈泡) 向所有方向發射的光。目標用於建立和編輯點光源,而不影響光照位置。
        • 聚光燈 模擬從空間中的單一點 (例如舞臺燈) 向特定方向發射的圓錐形光。
      • 放置
        • 目標 當您在模型中的任意位置按一下時在模型上設定目標點,或者當您在空間中按一下時在視圖平面上與既有目標相同的視圖距離處設定目標。在表面上移動滑鼠,以顯示新光源目標/方向的預覽。
        • 位置 當您沿光源的方向直線按一下時,設定光源的位置。如果標準方向線距離比目前的光源距離長,則將方向線延伸至標準方向線距離。

          當您在模型中的任意位置按一下時將位置設定為滑鼠點按處,或者當您按一下空間中的某個點時在視圖平面上與既有位置相同的視圖距離處設定位置。

      • 打開/關閉 按一下以打開或關閉光源。
        • 光源開 打開照明型式中的光源。預設為「打開」。
        • 光源關 打開或關閉光源。關閉光源時,光源顏色面將變更為黑色,並且在瀏覽器中,照明型式樹中的光源圖示將停用。
      • 翻轉方向 可以依需要使用「翻轉方向」反轉光源方向。
        • 按一下右側的按鈕使光源的方向反向。只要按右側的按鈕,位置和目標便會置換。預設為「一般」(未反轉)。
    • 「光照」頁籤 決定任何類型的光源如何發光和投射陰影。
      • 強度 指定光源所提供的照明量。在 0 至 100 的範圍內,預設為 0。
      • 顏色 指定光源的顏色。預設顏色為白色。
      • 衰減補償 補償偵測到光源的衰減。
    • 「方向」頁籤 決定任何類型的光源如何發光和投射陰影。僅當在「一般」頁籤上將光源類型設定為「平行」時,此選項才可用。
      • 緯度 拖曳滑棒或輸入一個值,以指定光源偏離 XY 平面的緯度角度。建立光源時,值取決於輸入。範圍從 -90.0 到 90.0 度。
      • 徑度 拖曳滑棒或輸入一個值,以指定光源偏離 YZ 平面的經度角度。建立光源時,值取決於輸入。範圍從 -180.0 到 180.0 度。
    • 「點」頁籤 設定點光源的性質。僅當在「一般」頁籤上將光源類型設定為「點」時,此選項才可用。
      • 位置 指定光源位置的 X、Y 和 Z 座標值。
    • 「聚光燈」頁籤 設定聚光燈的性質。僅當在「一般」頁籤上將光源類型設定為「聚光燈」時,此選項才可用。
      • 位置 指定光源位置的 X、Y 和 Z 座標值。
      • 目標 指定光源目標的 X、Y 和 Z 座標值。
      • 聚光燈 指定聚光燈的角度。在 1.0 至 150.0 度的範圍內,預設為 45 度。
      • 衰退角 指定聚光燈的衰退角度。在 1.0 至 150.0 度的範圍內,預設為 50.0 度。

為取得最佳效果,可以不使用點光源彩現柔和陰影,而改為使用柔和陰影投射聚光燈,並將陰影品質設定為最高設定。

如果您有空間球類型控制器,並在彩現動畫時使用了它,則相機視圖可能會移動。要避免發生偏移,請在長期彩現作業過程中關閉該控制器。

在照明型式中編輯光源

  1. 在「照明型式」對話方塊中,展開包含您要編輯的光源的型式。
    • 一般 在「類型」中,將光源類型指定為平行光源、點光源或聚光燈。

      在「放置」中,使用「目標」選取器將其他面或位置指定為目標。

      按一下「位置」,然後沿光源的方向線按一下,或按一下模型的任何面以設定光源的位置。

      可以依需要使用「翻轉方向」反轉光源方向。

    • 「照明」移動滑棒以修改光源提供的照明量。

      在「顏色」中,變更光源的顏色。

    • 「陰影」變更陰影類型和品質,或指示是否使用父系型式中的設定。
    • 「點光源、聚光燈或平行光源」根據光源類型,修改光源位置和相關性質。
  2. 設定完所有頁籤上的選項後,按一下「完成」。

移動光源

  1. 在瀏覽器、圖形視窗或「照明型式」對話方塊中,選取光源節點或例證。

    在圖形視窗中,將顯示 3D 移動/旋轉三向軸圖形。

  2. 在圖形區中,將游標移至位置圖形、目標圖形或連接位置和目標的光束圖形上。

    將亮顯該光源部分。選取樑圖形以一次重新定位整個光源。

  3. 按一下以啟動「3D 移動/旋轉」指令。
註: 如果顯示的彩現結果與交互視圖不同,則光源點可能過於接近表面。請移動光源使其遠離表面,直到解決此問題。

建立並編輯相機

在作用中的文件中建立並編輯相機以定義用於彩現的視圖。建立您可以檢視或隱藏的圖形表現法的參數可定義相機。

您可以定義多個相機,但一次只使用其中一個相機進行彩現。

  1.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彩現」頁籤 「場景」面板 「相機」
  2. 在「相機」對話方塊中,按一下「目標」。
  3. 在圖形區域中,按一下模型上的任何面以定義相機目標。

    會在相機的目標點處放置一個小方塊。會從目標點到位置點,正垂於選取的面顯示一條黑色的方向線。

  4. 按一下沿相機方向線的某個點,或按一下模型的任何面,以設定相機的位置。

    相機檢視體積的線架構表現法,顯示為置中於目標點上方且面向目標位置的黑色方塊。

  5. 顯示相機圖形時,您可以:
    • 拖曳目標或位置,在檢視平面中以與目標或位置相等的檢視距離加以移動。
    • 移動相機。按一下目標或位置,以啟用 3D 移動/旋轉三向軸。使用該三向軸移動目標或位置。變更三向軸旋轉不會影響目標或位置。按一下方向線以移動相機並保留相對位置和目標位置。
    • 縮放變更檢視角度的範圍。按一下檢視體積方塊將其選取,然後移動滑鼠,使用約束的縱橫比來調整檢視體積的大小。釋放滑鼠鍵以設定新大小。
    • 變更扭轉角度。按一下扭轉標記將其選取,然後移動滑鼠,繞目標方向旋轉相機圖形。
  6. 如果適用,選取「連結至視圖」以更新作用中視圖,以符合相機性質並隱藏相機圖形。
  7. 在「投影」中,將相機視圖模式設定為正投影或透視。

    在動畫相機作業中會停用投影。

    註: 使用正投影相機可以獲得傳統的插圖視圖,而使用透視相機可以獲得更加真實的視圖。
  8. 如果扭轉角度不同於預設,如有必要,請在「扭轉角度」中指定繞相機方向軸旋轉的角度。
  9. 如果縮放角度不用於預設,如有必要,請在「縮放」中指定相機的縮放角度,以定義視圖的水平範圍。
  10. 按一下「確定」。

景深

可以將景深用於建立的任意相機。若要使用景深,請執行以下作業:

  1. 在「相機定義」對話方塊中的「景深」區段,勾選「啟用」。將啟用景深控制。
  2. 選擇「焦點限制」,在此您將提供遠近焦點平面位置;或選擇「f 制光圈」,在此您將指定相機光闌值和焦點平面位置。
  3. 指定適當方法的景深參數。對於「焦點限制」,提供遠近焦點平面位置。對於「f 制光圈」,提供 f 制光圈設定和焦點平面位置。
  4. (可選) 您可以勾選「將焦點平面連結至相機目標」,其具有兩個優勢:
    • 焦點平面將保持相對於目標定位。如果編輯相機目標,則相機保持在相對於它的焦點上。
    • 您可以製作相機目標的動畫。結果是活動景深,可提供較好的動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