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線型式」對話方塊

使用此對話方塊可為直線幾何圖形建立型式。

單位依據
選取「設備」可按螢幕單位指定標示寬度和高度。可用的單位為點、 英吋、公釐或公分。選取「地圖」可按地圖製作座標系統 (MCS) 單位指定標示寬度和高度。可用的單位為英呎、英呎、碼、英哩、公釐、公分、公尺和公里。

「大小關聯」·和·「單位」·設定會套用至對話方塊中的所有項目中,而非僅選取的項目。

單位
選取要使用的測量單位類型。
註: 單位不是型式的一部分,並且不會永久與型式關聯。每次顯示此對話方塊時,會將您的設定轉換為目前的單位。
符號與型式
按一下「加入符號」以將元素加入至型式。符號元素可同時包括文字和圖形。您可以在單一型式中包括多個符號元素。
註: 每個線條樣式由符號 (例如,虛線) 和空間 (由重複間隔定義) 組成。對於實線,重複間隔等於零。

對於複合符號,請按一下「+」以查看組成它的簡單符號。您可以設定每個簡單符號的格式。您可以重新放置複合符號,但其中的簡單符號則不可以。一旦建立複合符號後,您就無法將它變回一組簡單符號。您必須將其移除,然後再次加入個別符號。

線會以其 Z 軸順序顯示,在 Z 軸順序中最低的線位於底端。選取圖形區域中的元素來變更其位置、外觀和內容。使用方向鍵來變更選取的項目的位置。若要刪除項目,請選取它,然後按一下「X」。

線型式設定

使用圖形區域下面的型式選項,以指定線條樣式、厚度、寬度、高度、顏色、接合和收頭型式。在變更線大小設定時,指定是否保持型式中任何符號的縱橫比。

註: 您可以使用表示式來指定大多數型式設定選項。如果您使用表示式來指定寬度或高度,然後變更相關參數 (例如單位),比例係數將包括在表示式中。此比例值會將表示式轉換為值,可用於寬度或高度。此係數將自動計算並插入。請勿在表示式中將其變更或刪除。
「選取符號」
從線型清單選取一個線定義。

您也可以將 DWG 檔案中的圖塊、包含在圖層檔案 (*.layer) 或符號檔案 (*.xml) 中的符號或點陣式影像 (*.gif、*.jpg、*.bmp、*.png) 匯入符號資源庫。若要載入這些符號,請捲動到線型清單底部,然後按一下「載入」。這會開啟「選取資源庫中的符號」對話方塊

顏色
指定線定義的顏色。按一下箭頭將顯示顏色點選器,您可以在其中選擇標準或設定主題圖的顏色,指示無顏色,開啟具有更多顏色的色盤,或以表示式設定顏色。
線厚
線的厚度可透過選擇五種線粗設定中的一種來進行調整。您也可以表示式設定線厚。
接合型式
收頭型式
寬度
透過在欄位中輸入值來指定選取符號的「寬度」。按一下箭頭可讓您使用表示式來設定寬度。
高度
透過在欄位中輸入值來指定選取符號的「高度」。按一下箭頭可讓您使用表示式來設定高度。
鎖住縱橫比
處於作用中的狀態時,「鎖住縱橫比」會連結「寬度」「高度」設定,以便符號保持其原始比例。例如,如果您變更「寬度」,然後按一下其他設定,「高度」值會自動調整,使符號的比例保持不變。

停用此選項後,「寬度」「高度」設定是完全獨立的且符號可以拉伸。

變更複合符號的「寬度」「高度」不會影響組成符號的元素的比例。但是,如果符號元素具有不同的比例,「寬度」「高度」設定將不可用。

如果符號已參考且比例性質已參數化,則您可以像處理嵌入符號一樣設定「寬度」「高度」。如果比例性質未參數化,「寬度」「高度」僅可在您有權寫入至包含符號定義的資料夾時設定。

提示: 如果變更在 AutoCAD Map 3D 2012 中建立的圖面的「寬度」「高度」,在舊版本中再次開啟圖面時,任何變更均會保留。

進階

自起點/終點偏移
從線的起點或終點指定符號的偏移。
重複間隔
指定符號將重複出現的間隔。此值使用上面指定的單位。每個符號均具有定義的寬度,但其重複間隔可能不包含在符號定義中。沿著線性圖徵,當重複間隔等於或小於符號寬度時,符號之間將沒有間隙。該符號將顯示為連續線,除非符號本身包含間隙。當您已首先指定符號寬度,由符號定義的符號寬度和重複間隔之間的比率將保持不變。當未定義重複間隔時,比率為 1:1。如果您修改重複間隔,符號寬度不變,新重複間隔並建立寬度和間隔之間的新比率。若要回到原始的比率,請重新加入相同的符號。
註: 如果您使用表示式也是同樣的情況。當您為寬度指定表示式,重複間隔也會成為一個表示式。表示式是自動計算的,以維持適當的比率來產生線條樣式。
角度控制
將每個符號以某角度放置在樣式中。例如,如果您使用正方形作為線符號並指定 30 度角,該正方形看起來更像菱形。指定符號方位是相對於圖徵幾何圖形的或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