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標示加入至與圖徵圖層上的圖徵相關聯的文字。當您列印和發佈地圖時,標示中的文字在輸出中與在螢幕上的外觀是相同的。
標示圖徵
- 在
「顯示管理員」
中,選取要標示的圖徵圖層。
- 執行下列動作之一:
- 按一下
。
- 按一下「顯示管理員」功能表區域中的「型式」。
- 按兩下「顯示管理員」中圖層名稱左側的圖示。
- 在圖層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編輯型式」。
- 按一下「圖徵標示」下的方塊。
- 在「設定標示型式」對話方塊中,為「單位依據」指定單位類型,然後選取適當的「單位」。
- 選取「設備空間」以使用螢幕單位指定符號寬度和高度。
- 選取「地圖空間」以指定地圖單位的寬度和高度。
- 按一下「加入標示」以將元素加入到標示中。
- 對於「文字內容」,請選取性質作為標示文字的來源,或選取「表示式」以定義表示式。
- 對於文字元素,請使用圖形區域下方的型式選項來為標示中的選取的元素指定字體、大小、型式、定線和間距。
- 在「選取符號」下,選取「多行文字」或「純文字」來建立文字元素。選取圖形符號以建立符號元素。
- 對於符號元素,請使用圖形區域下方的型式選項來指定要使用的圖形符號和其填滿、外框型式、線顏色、大小和旋轉。
- 對於線性圖徵,請展開「進階」設定並指定「固定」以展示位於相對於圖徵的固定位置的標示。選取「重複」以重複位於圖徵間隔上的標示。
- 對於點圖徵,請展開「進階」設定,然後執行以下作業之一:
- 對於「標示位置」,請指定是否要放置標示於其參考點旁邊 (「圖徵旁邊」) 或將標示重疊於參考點之上 (「圖徵之上」)。
- 如果您為「標示定位」選取了「圖徵之上」,則可以指定垂直和水平偏移,以相對於其參考點來控制標示的錨定點。
- 在「設定標示型式」對話方塊中按一下「確定」,然後關閉「型式編輯器」以查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