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此對話方塊可建立或指定結果表格 (將儲存合併結果欄位資料的物件資料表格)。
您可以參考既有的物件資料表格或定義新物件資料表格。合併欄位可以是物件資料變數或任何表示式。
合併作業以單一項目開始並關連共用此項目的相同值的所有毗鄰物件。結果拓樸資料僅包含用於執行合併的欄位。
例如,您可以在將郡名稱作為資料欄位參考的郵遞區號邊界的地圖上執行合併作業。依作為幾何圖形的郡邊界中的郡結果分解郵遞區號。結果資料將保留郡名稱。在這種情況下,結果表格會儲存由郡名稱組成的結果欄位。
從目前圖面中的表格清單中選取物件資料表。
從選取的表格中的欄位清單選取欄位。若要加入新欄位,請按一下「定義」。
按一下以加入新物件資料欄位。
在您指定合併參數並輸入有效的拓樸名稱後,使用目前設定合併拓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