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此對話方塊可將已修改的圖徵回存至其圖徵來源。
編輯集中的物件被回存至其圖徵來源。
如果您在單一圖徵來源上按一下右鍵並按一下「儲存」,則僅會儲存所選圖徵來源的編輯集中的物件。如果您在「圖徵來源」節點上按一下右鍵,會將編輯集中的所有物件回存至其圖徵來源。
要儲存至圖徵來源的物件數量。按一下「展示」可亮顯圖面中的物件。
將已編輯的物件回存至圖徵來源。
清除此勾選方塊會僅將新建立的物件儲存到圖徵來源。
將新物件儲存到圖徵來源。
如果狀態未列示您新建立的物件,確定您已將這些物件加入此圖徵來源的編輯集。
清除此勾選方塊會僅儲存從圖徵來源查詢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