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模型線粗的視圖比例

定義模型元素的線粗時,您可在「線粗」對話方塊的「模型線粗」頁籤中移除視圖比例。

例如,若您不再希望為其定義線粗,請刪除視圖比例。若並未對視圖使用的視圖比例專門定義線粗,則 Revit 會使用為最接近的視圖比例定義的線粗

註: 從「線粗」對話方塊中刪除視圖比例後,您無法使用復原工具。
  1. 按一下「管理」頁籤 「設定」面板 「其他設定」下拉式清單 (「線粗」)。
  2. 在「線粗」對話方塊中,按一下「模型線粗」頁籤,然後選取「視圖比例」標題。
  3. 按一下「刪除」。
  4. 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