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透視視圖中工作

在透視視圖中變更模型元素,然後在 3D 視圖的透視表現法與平行表現法之間進行切換,與模型中的工作方式相同。

視訊:使用透視視圖

修改模型元素

透視視圖中提供多種編輯工具。選取元素並使用下列任何修改工具。

若要實作下列情況... 然後使用...
移動模型元素 下列任一方法:
  • 「修改」面板 (「移動」)
  • 按一下並拖曳元素
  • 按下鍵盤上的方向鍵
複製模型元素
註: 此特徵僅可用於 Revit 2016 軟體版本的學生和 Autodesk Maintenance 與 Desktop Subscription 客戶。
「修改」面板(「複製」)
對齊元素 「修改」面板 (「對齊」)
固定/解除固定元素 「修改」面板 (「固定」) 或 (「解除固定」)
刪除元素 「修改」面板 (「刪除」)
從剪貼簿貼上元素
註: 此特徵僅可用於 Revit 2016 軟體版本的學生和 Autodesk Maintenance 與 Desktop Subscription 客戶。
「剪貼簿」面板「貼上」下拉式清單(從剪貼簿貼上),或從「貼上」下拉式清單選取任何可用的工具。

修改視圖

以下表格列示了修改透視視圖的一些常用方式。

若要實作下列情況... 則...
變更視野 請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
  • 選取透視視圖,並拖曳控制項以變更視野 (也稱為裁剪區域)
  • 按一下「修改 | 相機」頁籤 「裁剪」面板 (「大小裁剪」)。
將相機目標的位置還原至裁剪區域的中心 使用「重置目標」工具:
  • 「修改 | 相機」頁籤 「相機」面板 (「重置目標」)

在修改相機位置和裁剪區域期間,相機目標可能會移離中心或移至視野之外。此工具會重置目標以還原透視視圖。

註: 此工具僅可用於透視視圖。
從透視視圖切換至平行 3D 視圖 在 ViewCube 功能表上,按一下「切換至平行 3D」視圖。
從平行 3D 視圖切換至透視視圖 在 ViewCube 功能表中,按一下「切換至透視 3D」視圖。

請注意,平行與透視 3D 視圖中功能的差異會導致下列行為:

  • 如果將元素 (例如註解或位移集) 加入到透視視圖不支援的平行視圖,並選取切換至透視視圖,會顯示對話方塊。

    您可以選擇複製該視圖 (不包含不受支援的元素),然後在透視視圖中開啟複製視圖。

  • 若已為視圖選取「裁剪區域可見」性質,則僅可從平行視圖使用「切換至透視 3D 視圖」選項。
  • 在透視視圖中不支援某些模式。例如,若您在平行視圖中使用「顯示約束」模式,則切換至透視視圖時,此模式將自動關閉。
  • 再次切換為透視視圖時,將重置在平行視圖中對視圖比例進行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