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透視視圖中變更模型元素,然後在 3D 視圖的透視表現法與平行表現法之間進行切換,與模型中的工作方式相同。
視訊:使用透視視圖
透視視圖中提供多種編輯工具。選取元素並使用下列任何修改工具。
若要實作下列情況... | 然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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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模型元素 | 下列任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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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模型元素 | 註: 此特徵僅可用於 Revit 2016 軟體版本的學生和 Autodesk Maintenance 與 Desktop Subscription 客戶。
「修改」面板(「複製」) |
對齊元素 | 「修改」面板 (「對齊」) |
固定/解除固定元素 | 「修改」面板 (「固定」) 或 (「解除固定」) |
刪除元素 | 「修改」面板 (「刪除」) |
從剪貼簿貼上元素 | 註: 此特徵僅可用於 Revit 2016 軟體版本的學生和 Autodesk Maintenance 與 Desktop Subscription 客戶。
「剪貼簿」面板「貼上」下拉式清單(從剪貼簿貼上),或從「貼上」下拉式清單選取任何可用的工具。 |
以下表格列示了修改透視視圖的一些常用方式。
若要實作下列情況... | 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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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視野 | 請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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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相機目標的位置還原至裁剪區域的中心 | 使用「重置目標」工具:
在修改相機位置和裁剪區域期間,相機目標可能會移離中心或移至視野之外。此工具會重置目標以還原透視視圖。 註: 此工具僅可用於透視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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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透視視圖切換至平行 3D 視圖 | 在 ViewCube 功能表上,按一下「切換至平行 3D」視圖。 |
從平行 3D 視圖切換至透視視圖 | 在 ViewCube 功能表中,按一下「切換至透視 3D」視圖。 請注意,平行與透視 3D 視圖中功能的差異會導致下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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