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視圖的工作平面
在您要選取的平面中,依名稱、點選平面或點選線選取工作平面。
在功能區中按一下
(集合)。
「建築」頁籤
「工作平面」面板
(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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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平面」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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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平面」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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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編輯器:「建立」頁籤
「工作平面」面板
(集合)
在「工作平面」對話方塊的「指定新工作平面」下,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名稱
- 從清單中選擇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後按一下「確定」。
此清單包含樓層、網格和具名參考平面。
點選平面
-
Revit
將建立與選取的平面重合的平面。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後按一下以選取所需的平面。
您可以選取任何可以進行標註的平面,包括牆面、連結模型中的面、擠出面、樓層、網格和參考平面。
點選線並使用所繪製的工作平面
-
Revit
將建立與選取的線之工作平面共面的工作平面。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可用的線,然後按一下加以選取。
註:
在概念式設計環境中,您可從選項列上的「放置平面」下拉式清單中點選平面。
如果選取的平面與目前視圖互垂,則「前往視圖」對話方塊隨即開啟。選取視圖,然後按一下「開啟視圖」。
上層主題:
工作平面
相關概念
使用工作平面檢視器編輯
相關工作
展示視圖的工作平面
修改工作平面網格
相關參考
工作平面對話方塊
相關資訊
關於工作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