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視圖的工作平面

在您要選取的平面中,依名稱、點選平面或點選線選取工作平面。

  1. 在功能區中按一下 (集合)。
    • 「建築」頁籤「工作平面」面板 (集合)
    • 「結構」頁籤「工作平面」面板 (集合)
    • 「系統」頁籤「工作平面」面板 (集合)
    • 族群編輯器:「建立」頁籤「工作平面」面板 (集合)
  2. 在「工作平面」對話方塊的「指定新工作平面」下,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 名稱 - 從清單中選擇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後按一下「確定」。

      此清單包含樓層、網格和具名參考平面。

    • 點選平面Revit 將建立與選取的平面重合的平面。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後按一下以選取所需的平面。

      您可以選取任何可以進行標註的平面,包括牆面、連結模型中的面、擠出面、樓層、網格和參考平面。

    • 點選線並使用所繪製的工作平面Revit 將建立與選取的線之工作平面共面的工作平面。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可用的線,然後按一下加以選取。
    註: 在概念式設計環境中,您可從選項列上的「放置平面」下拉式清單中點選平面。
  3. 如果選取的平面與目前視圖互垂,則「前往視圖」對話方塊隨即開啟。選取視圖,然後按一下「開啟視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