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線條處理工具

僅取代作用中視圖中所選線的線型式。

  1. 開啟要在其中變更線型式的視圖。
  2. (可選) 若要關閉「細線」,請按一下「檢視」頁籤 「圖形」面板 (細線)。
  3. 按一下「修改」頁籤 「檢視」面板 (線條處理)。
  4. 按一下「修改 | 線條處理」頁籤 「線型式」面板,然後從「線型式」下拉式清單中選取要套用到邊緣的線型式。

    如需定義和修改線型式的資訊,請參閱〈線型式〉

  5. 在繪圖區域中,亮顯要變更其線型式的邊緣。

    對於具有多個邊緣的元素,按 Tab 可以在各個邊緣和整個元素之間循環亮顯。工具提示和狀態列會識別目前亮顯的圖元。

  6. 按一下亮顯的邊緣,以套用選取的線型式。

    如果您要變更投影邊緣的線型式,請參閱〈變更投影邊緣的線型式〉

    註: 您可以將變更的邊緣還原為其原始線型式。在「線條處理」工具處於作用中的狀態下,於「線型式」下拉式清單中選取「依品類」。然後選取邊緣。
  7. 繼續對視圖中的邊緣套用選取的線型式,或在「線型式」下拉式清單中選取新線型。
  8. 若要結束「線條處理」工具,請按 E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