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命令行从图形中删除未使用的命名对象,例如,块定义和图层。
在命令提示下,从图形中删除未使用的命名对象。一次仅可以删除一个级别的参照。重复执行该命令,直至没有未参照的命名对象。
将显示以下提示:
您可以指定要删除哪些类型的命名对象,包括块、局部视图样式、标注样式、编组、图层、线型、材质、多重引线样式、打印样式、形状、文字样式、多线样式、截面视图样式、表格样式、视觉样式、注册应用程序、长度为零的几何图形、空文字对象和过时的 DGN 线型数据或全部对象。
输入 * 作为对象名可列出对象。
输入 y 验证每个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