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工程图标注
在图形窗口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复制”。
在工程图纸上的空白区域中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粘贴”。复制的一个或多个对象将附着在光标上。
单击以放置复制的对象。如果单击亮显的边或点,则复制的对象将被附着在边或点上。
完成后,请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完毕”。
注:
不能复制和粘贴引出序号和明细栏,也不能将指引线文本从一个工程图复制到另一个工程图。
父主题:
工程图中的符号
相关任务
添加基准标识符号
添加基准目标符号
添加特征标识字符号
添加形位公差符号
添加表面粗糙度符号
阵列符号或块
相关参考
“基准目标”对话框
“形位公差符号”对话框
“表面粗糙度”对话框
“阵列符号/块”对话框
“编辑单位属性”对话框
相关信息
使用工程图中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