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对象

使用“开始”选项卡 >“删除”面板上的选项删除对象,以及撤消或重做操作。

删除

使用此选项可将已选对象从模型永久删除。

  1. 选择要删除的对象。
  2. 单击“开始”选项卡 >“删除”面板 >“删除”。

对象将从激活模型删除。如果希望恢复这些对象,请选择“撤消”,否则对象将永久丢失。

撤消

使用此选项可反转上一个命令。

您可以多次单击“撤消”来反转多个命令,恢复到上次保存模型时的状态。

针对每个打开的模型,均记住一组上一个执行的命令。可以在一个模型上执行“撤消”和“重做”命令,然后转到另一个模型,并执行该模型的“撤消”和“重做”命令。

对于对话框操作,“撤消”可反转对话框的操作。它不会撤消对话框的单个操作。

注: “撤消”命令不会撤消“选项”对话框所做的更改。

创建 Bézier、G2 和样条线曲线时,“撤消”将撤消单个曲线点。可以将曲线点撤消恢复到创建的第一个点,但当曲线完成时,“撤消”将撤消整条曲线。

警告: 要撤消自上次保存模型后所做的所有更改,请使用“文件”>“信息”>“重新设置”模型命令。如果在新的、未保存的模型上操作,此命令将删除该模型。

重做

使用此选项可反转上一个“撤消”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