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定義圓環,首先需要識別臂的定線 (進入道路)。若這些定線尚未存在,請繪製每個臂的準確中心線,將其至少延伸到新圓環與任何既有道路的接合點 (混成點)。
- 按一下「常用」頁籤 「建立設計」面板「交叉」下拉式功能表「建立圓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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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建圓環詳細資料」對話方塊中,選取所需的選項。
- 您可以輸入圓環的「名稱」以及「註記」和/或「描述」。
- 選取「計算高程」可使用既有高程放置圓環。
- 「內切圓直徑」是代表圓環外側路緣外側限制之定義線的直徑。請注意,如果已定義路緣偏移,則實際路緣將會與定義線一致。
- 「 中心安全島直徑是直徑的孤立物件周圍的車輛打開。它不包括「護坦或 overrun 區域。
- 「 停機坪直徑是直徑的 overrun 區域。
註: 護坦被視為落在中心島之外。
- 選取圓環要有多少個「循環車道」。
- 您也可以從下拉式清單中選擇「圖面型式」。此設定會控制圓環的顯示方式。
- 對於「既有地形」,從下拉式清單中選取或者使用「點選」按鈕以移至圖面,然後選取地形上的物件。
- 「最終地形」是可在其上投影物件的地形。從下拉式清單中選取或者使用「點選」按鈕以移至圖面,然後選取地形上的物件。
- 您也可以選取「將計畫投影到最終地形」以顯示披覆在地形上的圓環。
- 按一下「確定」。
- 選取新圓環的中心。
- 選取新通道中心線。
- 在「新建臂」對話方塊中,選取所需選項,然後按一下「確定」。
- 選取新通道中心線。
- 在「新建臂」對話方塊中,選取所需選項,然後按一下「確定」。
- 選取新通道中心線。
- 繼續選取通道,完成時按 Enter。
圖面中就會建立圓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