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创建房间时不使用“在放置时进行标记”选项,可以稍后标记房间。 
注: 或者,使用“标记所有未标记的对象”工具,在视图中对所有未标记的房间进行标记。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楼层平面视图中放置房间并对其进行了标记,并希望在天花板投影平面 (RCP) 视图中可显示这些房间的标记时,该工具十分有用。 
对房间进行标记
-  打开平面视图或剖面视图。 
 
- 依次单击“建筑”选项卡 
“房间和面积”面板 
“标记房间”下拉列表 
(标记房间)。 
 
- 在选项栏上执行下列操作: 
  
- 指明所需的房间标记方向。 
	 
 
- 要使房间标记带有引线,请选择“引线”。 
	 
 
  注: 为房间标记启用引线时,可能需要移动房间标记以查看引线。引线端点将留在标记的房间中。
  
 
 
- 在房间中单击以放置房间标记。 
  
放置房间标记时,这些标记将与现有标记对齐。 
  
 
  注: 如果要在房间重叠的位置单击以放置标记,则只会标记一个房间。 如果当前模型中的房间与链接模型中的房间重叠,则会标记当前模型中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