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新项目之后,可以定义或修改下列特性:
- 项目布告栏
- 项目图像
- 外部参照的相对或完整路径
- 视图图形图层设置与图纸视图的同步
- 项目工具选项板文件位置
- 项目工具选项板存储类型
- 项目工具内容根路径
- 项目内容浏览器库
- 元素、构件和视图的图形样板
- 项目详细信息
- 项目详图构件数据库和注释记号数据库
- 项目标准设置
如果已经基于样板项目创建了项目,则这些设置最初来源于该项目。如有必要,可以修改这些设置。
注: 项目图纸集样板是在项目创建过程中定义的;可以是样板项目中使用的图纸集,或者,如果选择不使用样板新建项目,则是默认项目图纸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