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空间分解的步骤
在“平面低比例图”和“平面高比例图”显示配置中,空间分解默认沿底部视图方向显示。
如果空间分解没有在所需显示配置中显示,请按照下列步骤使其显示:
单击
“管理”选项卡
“样式和显示”面板
“显示管理器”
.
选择要显示空间分解的显示配置。
展开显示配置。
选择要显示空间分解的显示集。
单击“显示模式控制”选项卡。
滚动浏览对象列表,直到显示“空间对象”。
选中与“分解显示模式”对应的复选框。
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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