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设计规则添加到二维剖面样式中的步骤

使用以下步骤可以将设计规则添加到二维剖面样式中。设计规则具有四个信息字段,这些字段可确定剖面中的线条并决定如何对其进行显示:

字段 说明
颜色 确定建筑模型中由剖面线表示的对象的颜色
上下文 确定二维剖面中线条的上下文,例如在定义线(剖切面)上还是在图形子划分中。
构件 确定线条被指定到的显示构件。
说明 包含设计规则的说明。

例如,设计规则的颜色为 50、上下文为“在子划分 2 内”、构件为“新建”。这条规则将剖面中所有表示建筑模型中颜色为 50 且位于剖面子划分 2 中的对象的线指定给用户定义的显示构件“新建”。

还可以指定将不是由特定设计规则处理的所有隐藏线条指定给“隐藏”显示构件。如果要为某个对象或一组对象生成剖面并显示所有边(例如,在创建地基和模板时),可以使用此选项。

注: 也可以定义按对象材质显示哪个隐藏的线条。
  1. 选择具有要修改的样式的剖面,然后依次单击“二维剖面/立面”选项卡 “常规”面板 “编辑样式”下拉菜单 “编辑样式”
  2. 单击“设计规则”选项卡,然后单击“添加”。

    系统会使用默认的颜色、上下文和构件值创建一个新设计规则。

  3. 指定新设计规则的设置:
    如果希望... 则…
    指定建筑模型中受此规则影响的对象的颜色 单击默认颜色,选择新颜色,然后单击“确定”。
    指定对象线条在剖面中显示的上下文 单击默认上下文,然后选择新上下文。
    选择线条的显示构件 单击默认构件,然后选择新构件。
    输入规则的说明 单击“说明”字段,输入说明,然后按 Enter 键。
  4. 若要将所有隐藏线条放置在“隐藏”显示构件上,请选中“保留所有隐藏线条”。
  5. 单击“确定”。
  6. 更新剖面,以便将样式修改应用到剖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