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以下步骤可以将设计规则添加到二维剖面样式中。设计规则具有四个信息字段,这些字段可确定剖面中的线条并决定如何对其进行显示:
字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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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 确定建筑模型中由剖面线表示的对象的颜色 |
上下文 | 确定二维剖面中线条的上下文,例如在定义线(剖切面)上还是在图形子划分中。 |
构件 | 确定线条被指定到的显示构件。 |
说明 | 包含设计规则的说明。 |
例如,设计规则的颜色为 50、上下文为“在子划分 2 内”、构件为“新建”。这条规则将剖面中所有表示建筑模型中颜色为 50 且位于剖面子划分 2 中的对象的线指定给用户定义的显示构件“新建”。
还可以指定将不是由特定设计规则处理的所有隐藏线条指定给“隐藏”显示构件。如果要为某个对象或一组对象生成剖面并显示所有边(例如,在创建地基和模板时),可以使用此选项。
系统会使用默认的颜色、上下文和构件值创建一个新设计规则。
如果希望... |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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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建筑模型中受此规则影响的对象的颜色 | 单击默认颜色,选择新颜色,然后单击“确定”。 |
指定对象线条在剖面中显示的上下文 | 单击默认上下文,然后选择新上下文。 |
选择线条的显示构件 | 单击默认构件,然后选择新构件。 |
输入规则的说明 | 单击“说明”字段,输入说明,然后按 Enter 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