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前激活的图形中重新激活改建模式后,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改建显示配置或创建新的显示配置。
已经在早期改建阶段分类的对象将保持其类别和模式。无改建类别的所有对象(例如,改建模式未处于活动状态时添加的对象)将自动分类并显示为“现有”对象。
默认情况下,“显示现有对象、已拆除对象和新建对象”选项处于选中状态。由于此选项可确保在图形的各种显示方式(如改建平面、拆除平面或修订平面)之间切换时,改建平面中的已分类对象保持可见,因此建议保留此选项处于选中状态。
将显示“再次激活改建模式”对话框。
如果希望... |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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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现有改建显示配置开始改建任务 | 单击“激活现有改建显示配置”的下拉箭头,选择一个显示配置,然后单击“确定”。 |
使用新的显示配置开始改建任务 | 选择“创建一个新的改建显示配置,名为”,为该配置输入一个名称,然后单击“确定”。 |
显示图形的所有改建类别中的所有对象 | 保留“显示现有对象、已拆除对象和新建对象”选项处于选中状态。 此选项可确保在改建平面类型、拆除平面类型和修订平面类型之间切换时,图形中的已分类对象保持可见。为获得最佳结果,请使此选项处于选中状态。 |
更改对象的显示样式或设计规则 | 单击“选项”,进行更改,然后单击“确定”。 |